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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重)

广西 柳州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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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
公告正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医疗设备采购(重) ***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 [2***24]1***555号

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重)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一)项目成交结果被质疑

我公司于 2***24 6 25 日收到供应商关于该项目成交结果的《质疑函》,于 2***24 7 4 日进行了答复并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质疑答复函,同时转发给了相关供应商。

答复情况为:质疑供应商(广州市金夫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被质疑供应商(广西禹琳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事实证明材料存在疑点,其中包括被质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在质疑事项质证中针对同一内容提供的两次截图资料所呈现的样式及信息均存在差异的情形。但质疑供应商所提供的事实依据法律效力不足,不属于影响成交结果情形。

(二)评审过程出现误评情形

在代理机构在对 响应文件 、评审文件、质疑事项的同类问题 进行 审查的过程中 ,发现评审专家组未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偏离表的具体响应内容进行核查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均仅凭供应商 “货物需求偏离表”中自行填写的“偏离说明”认定供应商技术参数响应内容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尽到对各供应商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审查的职责,且出现了影响成交结果的误评情形。

以上情形属于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4 号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该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三章“四、评审及谈判”中 “第 26.4 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的规定,故本项目采购活动终止,并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羊角山路 8号

项目联系人:蒋海波

项目联系方式: ***772-313***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 2号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栋8-6号房

项目联系人:李 任民

项目联系方式: ***771-5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