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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变更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医用脱脂棉球,棉球,石蜡棉球,一次性导尿包医用耗材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

福建 泉州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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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30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医用脱脂棉球、棉球、石蜡棉球、一次性导尿包医用耗材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24年***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谈判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节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第6项补充: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二)原谈判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节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第9项补充:(4)依据闽财购〔2***16〕67号文件约定:依法直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流(废)标的货物、服务项目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流标的服务项目,未变更采购方式或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变更采购方式的,在组织新一轮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时,采购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可以直接组织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原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功能需求(一)技术参数要求:采购包1:(二)其他要求:“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不含投标当月任一个月三级医院用户供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单、发票、清单、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更正为“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产品在本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不含投标当月)每个品目在三级医院使用的用户供货证明(包括:发票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四)原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24年7 月24日上午1*********时(北京时间)”更正为“2***24年7 月3***日下午3时(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24年***7月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

地址:泉州市丰泽街7******

联系方式:设备科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小郑 ***595-22667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595-226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