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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关于嵊州市人民医院鼻窦镜,喉镜,医用低温真空干燥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绍兴

2024-08-2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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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嵊州市人民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1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10
公告正文

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嵊州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嵊州市人民医院鼻窦镜喉镜、医用低温真空干燥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

二、预算金额(元): ***.******

三、 最高限价(元): 155*********.******,15************.******,25************.******

四、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价(万元)

备注

1

鼻窦镜

5***

***

2

喉镜

5***

15

3

医用低温真空干燥柜

1套

25

五、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标项 2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标项 3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医疗器械设备合法经营或生产企业;投标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24年8月21日至2***24年9月1***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 9:******—11:3***;下午 14:******—17:******

(二)获取地点: 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7室)

(三)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

(四)采购文件售价: 5******元(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每页需加盖公章):

***提供符合要求的 营业执照及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供应商报名表。

、投标截止时间: 2***24年9月1***日  ***9:3***:******(北京时间)

、投标地址: 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7室。

、开标时间: 2***24年9月1***日  ***9:3***:******(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 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7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7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丹桂路66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575-83338617

质疑联系人:魏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575-83***1887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7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竺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575-83176688

质疑联系人:孙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575-83176688

***主管部门信息

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1号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575-8327529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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