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健康管理部红外热像仪维保进行院内自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贺州市中医医院关于医用红外热像仪维保院内自行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医用红外热像仪维保。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自行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合计:肆万捌仟捌佰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医疗设备安装维修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报价单位报价时必须提供:根据国务院第739号令《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服务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时,报价文件需密封,密封的报价文件袋上加盖报价文件公章。

六、报价方式:

1.供应商可到设备科报名登记,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项目需求资料,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2.咨询电话:***774-5139***83,联系人:蒙先生。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24年***8月23日16:******整至2***24年***8月26日16:******,此时间区域内,将报价文件密封递交至我单位内审科,提前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贺州市中医医院

2***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