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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昭苏县卫健委基层医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伊犁

2024-08-26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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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昭苏县中医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0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昭苏县卫健委基层医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24年***9月18日 11:******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昭苏县卫健委基层医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5***************

最高限价(元): 94***************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昭苏县卫健委基层医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标段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裂隙灯显微镜(国产):1台
***眼底照相机眼底镜)(国产):1台
***全自动智能眼压仪(国产):1台
***全自动电脑验光仪(国产):1台
***眼科A/B超声诊断仪(国产):1台
***电子耳鼻喉内镜(含辅助工作台和工作站)(国产):1套
***微波治疗仪(国产):1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昭苏县卫健委基层医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标段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利普刀(国产):1套
***膀胱镜(含配套专用器械)(国产):1台
***腹腔镜(含配套专用器械)(国产):1台
***关节内窥镜(含配套专用器械)(国产):1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具体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设备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24年***8月27日 2***24年***9月***3日 ,每天上午 ******:******至12:****** ,下午 12:******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24年***9月18日 11:******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24年***9月18日 11:******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

3、超过4******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2***%(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昭苏县中医医院

地 址: 昭苏县健康街228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7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永华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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