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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绍兴
2024-09-04
一、 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2 4 - ***9 - ***9 17:******:******时整前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及电子邮件,请与项目联系人确认接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交书面意见建议。
3、意见接收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 王菲尔
5、联系电话: 184585******872
6、 联系邮箱: 197***225129@qq.com
7、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提供本人的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其他事项:采购人联系方式 :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徐超, ***575-88216322。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4 年 ***9 月 ***4 日
附件信息: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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