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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 武汉

2024-09-1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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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1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20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4-2***24-***2***25

3、项目名称: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 *** (万元)

6、最高限价: *** (万元)

7、采购需求:

医废转运处置,供应商须按行业收费标准填报单价,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公司签订的相关运输协议的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24年***9月11日 2***24年***9月13日 ,每天上午 ******:****** 12:****** ,下午 12:****** 24:******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caidian/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投标人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 ***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24年***9月2******9点******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24年***9月2******9点3*** (北京时间)

3、地点: 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开启

1、时间: 2***24年***9月2******9点3*** (北京时间)

2、地点: 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caidian/views/announce/home.html)
2、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

地   址: 武汉市蔡甸区成功大道11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9号中铁1***1***中心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乐乐、程盼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