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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关于颅脑手术切口外引流管和壁式医用负压吸引装置等耗材公开遴选的公告(编号:HC2024-32)

广东 深圳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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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22
公告正文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采用院内公开遴选方式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与竞争,我院将与入围预选供应商签署供货合同。

一、公开遴选项目:详见附件3

二、报名相关要求:

(一)有意参加公开遴选的供应商请于2***24年1***月11日17:******前到龙岗中心医院核医学楼5楼耗材办公室,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PDF格式标书存入U盘)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参加多个包组投标供应商,产品报价目录按包组单独分列。

(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及电子资料须按公开遴选文件(附件2)要求的格式和顺序排列,否则视为不合格,视作无效投标。

(四)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若经核实有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两年内再次参与我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五)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方式详见附件5)。

(六)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需附主要控股人资料信息)。

三、遴选评定采用投票法(评审专家组根据投标产品的品牌、价格、市场占用率、产品质量、是否为深圳阳光平台产品、是否有国家编码等内容,通过投票法分别评选中选和备选产品,超过四分之三的专家投票选用的产品,确定为中选或备选产品),投票法未能选出中选或备选产品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

(一)市场要素:填写《使用名单》,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广东省内三甲医院使用证明评分。使用证明仅限含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价格的24个月内的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提供的使用证明中不包含投标产品规格型号的,视为虚假证明文件材料。

(二)运营成本要素:填写《运营成本测算表》,质控、定标、清洗、反应杯、吸嘴、取样刷等,按运营成本支出评分。该评分项适用于试剂耗材,若不是试剂耗材可不用填写。

(三)其他要素:填写《售后服务响应表》,按响应项评分。

四、谈判时间和地点:2***24年1***月22日8:3***,我院影像科2楼会议室。

请各投标供应商准备1份样品、1份电子版资料(Excel格式产品最终报价表)和7份纸质资料(产品报价表、授权委托书、近2年广东省客户使用清单及产品介绍彩页)准时参加。

五、联系电话:***755-2836***16***,联系人:邱工。

注明:1、优先深圳市阳光平台目录内产品参与;

2、以上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提供证件资料模糊不清、不全、不按顺序排列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不予受理,恕不另行通知。

附件:

1.产品报价表

2.公开遴选文件

3.遴选需求表

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十个不得”告知书

5.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2***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