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年部分医用耗材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24-17-A)
因部分医用耗材项目投标公司不足三家,现重新挂网进行二次招标,欢迎国内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行为。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 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标书格式
注:标书分为 A 、 B 两册( A 册为资质资料, B 册为商务资料),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所有的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
A. 资质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 A 册)
1. 首页为目录清单(附件一)。
2. 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 / 经营许可证》。
3. 产品逐级授权书。
4. 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 廉洁销售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6. 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及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说明书及彩页。
7.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附件三)。
8. 投标企业与销售人员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
9. 投标企业随货出库单样单。
1***. 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出库专用章等原印章的样章。(至少包含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出库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附件四)。
11 .投标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附件五)。
B. 商务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 B 册)
1. 投标表格即报价(格式详见招标目录;根据表格内容完整填写(表格格式不得修改),否则责任由投标企业自负。
2. 投标报价需提供纸质文档和 EXCEL 电子文档( U 盘)两种形式,并密封加盖公章。
3. 纸质文档应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两者有差异时,以纸质文档为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投标无效
1.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
2. 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改(涂改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中标后查实的)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
3. 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4. 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投标。
5. 其它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等。
五、注意事项
1. 属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有阳光代码且投标公司有配送资质。
2. 所投产品须能满足医院的需求。
3. 需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明显标注:投标公司、投标人及联系方式,需提供样品的必顺提供样品(需在样品外包装上注明:标段、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表格内序号、投标公司名称)。
4. 本次评标将遵循三公原则,由丽水市人民医院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5. 递交标书截止时间: 2***24 年 1*** 月 11 日下午 5:****** 前
6. 合同期内,供方不得随意变更公司名称,或随意变更产品授权,确需变更的需提前一个月向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提出申请,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7. 电子文档( U 盘)必须密封于商务资料标书中。
8. 在合作期间,如遇国家、省、市进行统一招标,则无条件执行国家、省、市统一招标结果。
9. 标书外包装请注明标段。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 ***578-278***19***
标书邮寄地址: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大众街 15 号 府前院区 1 号楼 2 楼,收件人:潘老师。
邮编: 323*********
标段一:部分医用耗材招标目录
标段二:部分检验试剂招标目录
标段三:部分整形美容耗材招标目录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