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的委托, 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就 丁家庄院区无线胎儿监护仪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潜在 投标人 应在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21 号舜天集团 C 座 11*** 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24 年 11 月 1 日 15 点 ****** 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投标文件 。
( 1 ) 项目编号: ***
( 2 ) 项目名称:丁家庄院区无线胎儿监护仪采购项目
( 3 ) 预算金额: 88 万元人民币
( 4 ) 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
***1 |
无线胎儿监护仪 |
22 台 ( 本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 |
88 万元 (暂按预估数量计算,此 总价含中央监护站不少于 4 个 ) |
4 万元 / 台 |
不接受 |
( 5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 书面声明原件 )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21 〕 5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 1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给予 1***%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比选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 提供投标人代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半年内任一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
( 1 )时间: 2***24 年 1*** 月 11 日至 2***24 年 1*** 月 16 日, 每天上午 9:****** 至 11:3*** ,下午 13:3*** 至 17:******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21 号舜天集团 C 座 11*** 室
( 4 )售价: 1****** 元人民币 , 售后不退
( 5 )购买方式: 供应商须须以公对公形式办理汇款,并将 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 发至本公告中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请明确拟购买文件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地址 等信息, 审核通过后方可购标。 联系人:吴岢非,联系电话: ***25-52875983 ,邮箱: 。
( 6 )购买采购文件款汇款地址:
开户名: 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工商银行南京白下支行
账 号: 43***1***131191******888895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4 年 11 月 1 日 15 点 ******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丁家庄院区综合楼 5 楼 512
投标文件接收人: 采购代理机构
六、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24 年 11 月 1 日 15 点 ******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丁家庄院区综合楼 5 楼 5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燕新路 1 号
联 系 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 ***25-69929277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21 号舜天集团 C 座 11*** 室
联 系 人:王慧、吴岢非
联系电话: *** 、 ***25-52875983
项目联系方式: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宁珊(项目负责人)、魏欣倩(助理)
电话: ***25-52874***12 、 ***25-52875946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 、本招标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库( 2***17 ) 141 号》、《财库( 2***14 ) 68 号》、《财库( 2***2*** ) 46 号》、《苏财购〔 2***2*** 〕 52 号》、《财库( 2******4 ) 185 号》(节能环保)、《苏财购〔 2***22 〕 45 号》
3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同时提供电子介质文件 1 份(载体采用“ U 盘”,内容包含全套正本投标文件) ,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投标无效。
4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进入南京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完成投标人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成功后方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原件随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