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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镇安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医疗辅助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陕西 商洛

2024-10-1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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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镇安县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22
公告正文
镇安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医疗辅助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镇安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医疗辅助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镇新城社区碾子湾刘家小区9楼9***8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24-1***-22 14:3***:******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镇安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医疗辅助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采购需求:

镇安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医疗辅助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标包1(镇安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医疗辅助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 ***.******

标包1最高限价: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标包1 办公家具 镇安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医疗辅助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_标包1 1批

镇安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医疗辅助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镇安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医疗辅助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2***〕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6〕9***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19〕19号);

(1***)《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2***〕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22〕1***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7)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24年1***月12日至 2***24年1***月17日,每天 上午 ***9:****** 至 12:****** , 下午 14:****** 至 17:******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镇新城社区碾子湾刘家小区9楼9***8室

方式: 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 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24-1***-22 14:3***:******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镇新城社区碾子湾刘家小区9楼9***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领取标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镇安县医院

地址: 商洛市镇安县城涝巷街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倪沛、刘瑞琦、王欣玫

联系方式: ***

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