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项目名称: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耗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MCS+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耗材、Amicus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耗材、Trima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耗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379.722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2024年9月5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0点00分,第1包 MCS+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耗材:只有1家供应商即北京华泽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第2包Amicus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耗材:只有1家供应商即济南大士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第3包Trima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耗材:只有1家供应商即汇美康生物医学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于2024年9月26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废标公告。本项目于2024年9月27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点00分,第1包 MCS+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耗材:只有1家供应商即北北京华泽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第2包Amicus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耗材:只有1家供应商即济南大士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第3包Trima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耗材:只有1家供应商即汇美康生物医学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于2024年10月18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二次废标公告。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服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等内容无歧视性排他性或其他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鉴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专业性且市场上没有其他相同技术性能的产品,为了确保系统的一致性,需要采购与该设备配套使用的一次性耗材,属于“专机专用”。使用原装进口的配套耗材更能保证单采设备的性能,从而确保无偿献血者安全和血小板的产品质量等。目前市场满足上述要求的只有北京华泽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济南大士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汇美康生物医学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相关产品,且经过两次公开招标,3个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均只有1家,建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01包:北京华泽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2包:济南大士医疗设备有限公司;03包:汇美康生物医学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01包: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7、9号6层623;02包: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美里路555号海那城总部28号楼1单元103室;03包: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南路5号(西院)9号楼4层4074层408。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3日至 2024年10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4年10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石晓蕊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7号
联系电话:010-8280767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5559240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