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
3、项目总预算:3.95万元
4、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内容、技术参数及数量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用途及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单价 |
1 |
抓钳 |
把 |
1、用于腹腔镜手术 2、Φ5*33***mm 3、胆道镜抓钳 |
2 |
258*** |
2 |
持针钳 |
把 |
1、用于腹腔镜手术 2、 Φ5*33***mm 3、O型持针钳 |
1 |
168*** |
3 |
持针钳 |
把 |
1、用于腹腔镜手术 2、 直头 Φ5*33***mm 3、V型持针钳 |
1 |
168*** |
4 |
持针钳 |
把 |
1、用于腹腔镜手术 2、弯头 Φ5*33***mm 3、V型持针钳 |
1 |
168*** |
5 |
抓钳 |
把 |
1、用于腹腔镜手术 2、短头 Φ5*33***mm 3、弹簧抓钳 |
2 |
1***5*** |
6 |
分离钳 |
把 |
1、用于腹腔镜手术 2、 Φ5*33***mm 3、直分离钳 |
2 |
1***5*** |
7 |
剪刀 |
把 |
1、用于腹腔镜手术 2、 Φ5*33***mm 3、弯剪刀(单动) |
1 |
1***8*** |
8 |
分离钳 |
把 |
1、用于腹腔镜手术 2、 Φ5*33***mm 3、钳嘴17mm 4、弯分离钳 |
2 |
1***5*** |
9 |
电凝 |
把 |
1、用于腹腔镜手术 2、 Φ5*33***mm 3、钩状电凝 |
2 |
81*** |
1*** |
抓钳 |
把 |
1、用于腹腔镜手术 2、 Φ5*33***mm 3、肠抓钳 |
2 |
2***4*** |
11 |
电凝 |
把 |
1、用于腹腔镜手术 2、 Φ5*33***mm 3、 棒状电凝 |
2 |
81*** |
12 |
抓钳 |
把 |
1、用于腹腔镜手术 2、 Φ5*33***mm 3、输尿管抓钳 |
1 |
1***5*** |
13 |
抓钳 |
把 |
1、用于腹腔镜手术 2、 Φ5*33***mm 3、加长无创抓钳 |
2 |
1***5*** |
14 |
双极电凝钳 |
把 |
1、用于腹腔镜手术 2、双动(直头) |
1 |
42****** |
15 |
肌瘤钻 |
把 |
1、子宫切除配套手术器械 2、 Φ5*42***mm |
1 |
75*** |
16 |
钬激光专用导光光纤 |
根 |
1、2******微米细光纤 2:光纤为爱科凯能钬激光治疗仪ACU-H2H+原厂光纤 |
1 |
65****** |
备注 |
以上手术器械质保 1年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根据所投产品提供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提供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投标或联合体投标。
四、总体原则
1、开标日投标代表评标室当场递交投标文件,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产品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第二轮报价,低价入选。最终投标价格均相同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第五章第六十八条规定: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由评审委员会在纪检监察现场监督下随机抽取报价相同的投标公司确定排名入选。
2、供应商中标后,若中选产品不能完全满足临床使用技术要求,经医院组织相关程序认定后,按排名顺序顺延入选或重新组织招标。
3、供应商提交的产品实质性偏离了该目录采购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4、报价方式:本次采用整体打包方式,单项报价。
5、投标公司须提供真实、合法的投标材料,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投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纳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
6、所投产品中标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供货,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厂家授权书。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递交的投标文件按如下顺序制作装订:
(1)投标资料封面:投标资料封面需标注投标项目、投标单位、投标人及联系方式;
(2)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资格声明(按照附件一要求填写);
(4)投标承诺书和报价承诺书(按附件二要求填写);
(5)产品报价一览表(按照附件三要求填写);
(6)参数及服务响应文件;
(7)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公章);
(8)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口产品提供总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首页、注册登记表、附页)或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过期注册证的延期通知视为有效,受理通知视为无效;非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提供证明资料);
(1
***)产品说明书;产品技术彩页;
(11)财务报表;
(1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1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4)投标公司为投标代表人缴纳2
***24年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15)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6)售后服务承诺书;
(17)廉洁从业承诺。
2、所有投标文件内容应清晰可见,并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
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其投标无效。
4、投报的每个产品资料按照手术器械一批目录顺序装订。
5、投标现场提交一正一副正式投标文件,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封口加盖公章,现场开标时提交,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付款方式: 手术器械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公司全额发票后付合同价款的9
***%, 自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付合同价款的1
***%。
七、报名
1、报名提交材料:
投标人请带以下文件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清晰加盖公章。
八、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
***24年11月4日至2
***24年11月8日17时
******分止。(北京时间上午8:
******-12:
******,下午14:3
***-17: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招标与采购管理科(11楼)。
3、开标时间:2
***24年11月12日1
***:3
***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十一楼评标室。
5、法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迟到视为弃权,法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出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存在歧视性内容的,应在报名之日起至2
***24年11月8日17:
******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2、本项目采购需求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3、中标公示1个工作日。
十一、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招标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 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甄主任
***745-822275
***
质疑、投诉电话:
***745-823213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24年11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