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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恩施
2024-11-07
我局受白杨坪镇中心卫生院、龙凤镇中心卫生院、芭蕉侗族乡中心卫生院、小渡船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子坝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对拟采购的远程超声系统,同时向3家及以上具有供货资质及供货能力的供货商发出询价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货比三家进行竞价采购。请有意报价公司按照此报价函的相关要求在采购预算内自行报价,且该报价为一次报价(最终报价),报价含税费,此报价为该产品的最终成交付款价。报价最低的供货商为成交供货商。
请有供货意向公司,按以下要求填好报价单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加盖贵公司印章用档案袋密封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于2***24年11月15日下午16:******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恩施市卫生健康局二楼(2***5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恩施市医共体远程超声系统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总价金额(5套):34万元(含3年系统运行服务)
4、远程超声设备及系统要求:远程超声设备及系统5套。
4.1有支持远程超声的配套系统,该系统数据接口标准符合国家统一的数据集要求,可接入常用彩超设备,且不能收取接口费。
4.2能够满足外网和专网部署环境,后期可支持医共体超声诊断信息平台建设,数据可接入上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4.3设备能够实时查看下级医院超声图像和观看下级医院医师进行超声检查的画面,以实时指导下级医院超声医师规范检查。
4.4有完善的远程诊疗体系,可与省内安装同款设备的各级医疗机构对接进行远程会诊。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6、交货期:签订协议后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不接受
1***、本次询价采购项目合同与以上采购单位分别签订,项目资金由以上采购单位分别支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各采购包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采购包内所有内容整体性竞标;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医疗器械、药品行业生产和经营、生产资质;建筑行业、维修行业的准入资质;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特定资质等;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履约验收:验收的参与方及验收标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报价单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24年11月15日下午16:******(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24年11月15日下午16:3***(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市卫健局617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项目询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义
联系电话:***718-8262***32
附件:远程超声系统报价单
恩施市卫生健康局
2***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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