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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质谱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浙江 宁波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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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标的物: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的 委托 拟对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质谱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进行预公示

一、意见征询编号: 项目编号: 2***2 4 NBHSWT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设置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2 4年11月18日 17:******:******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 2***2 4年11月18日 下午 17:******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 (盖章)并密封后送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六部),可以邮寄原件并电话确认。

3、意见接收机构: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联系人: 周旭坤

5、联系电话: ***574-874262***3

6、联系邮箱: 4***2739782 @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不予接受。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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