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7
来源: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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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陕西省卫健委发布了一则《关于建立完善陕西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陕西省明确,未来将根据国家卫健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陕西省要求,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5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85%,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
并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
按照此前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文件明确,要求全国范围内所有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预计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以上。以老年健康需求为导向,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接续性机构建设。
事实上,自2018年以来,山西、江苏、广西等多个省份就已经发布文件表示,要在省内医疗机构开展老年病科。本次《意见》的发布,也就意味着陕西省内老年病科的建设正式开始全面落地了。
《意见》指出,要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
为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口腔疾病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积极开展监测评估、危险因素控制、筛查干预、健康指导和康复服务。
同时,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健康评估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健康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陕西省还特别提出,要优化老年医疗资源配置。鼓励引导二级及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通过医疗养老联合体等方式,建立远程医疗、急诊病人转院、术后康复巡诊、预约就诊等协作关系。
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老年病科和老年病床,对本区域内的养老机构实行医疗托管,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预约就诊、急诊救治、中医保健等服务。
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开设安宁疗护科,在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增设安宁疗护病区和床位。
按照此前国家卫健委对于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的指示,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医院还应当具备与老年医学科相关的科室设置,包括重症医学科、医学心理科(室)、营养科、麻醉科、外科、内科、妇科、肿瘤科、中医科、康复科(室)、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输血科(室)等。
显然,在老年健康建设的工作中,还将带动康复、肿瘤等多个医疗器械市场的增长。
对于建设工作的开展,陕西省还表示,要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配套专项经费,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和倾斜。
这也就意味着,在未来两年内,陕西省内相关医疗器械的采购潮也将很快开启。
根据此前国家卫健委所发布的《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所公布的老年医学科的建设标准,老年医学科应当设置门诊诊室、病房、综合评估室。床位数应≥20张。床单元设施配置按照相应级别综合医院标准执行。
在医疗器械配置上,应当配置轮椅、转运床(或医用平车)、站立及行走辅助器、坐式体重计;报警系统、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输液泵、注射泵等基本设备。
此外还要配置气管插管设备、简易呼吸器;心电监护仪、心脏除颤仪等抢救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辅助洗浴设备、电动护理床、自主转运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