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开启买买买模式,7.24亿元收购同仁堂40%股权!

2021-03-31

来源: IVD从业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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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3 月 22 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珠集团)与天津天士力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天士力)签署了《关于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丽珠集团将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7.24 亿元受让天津天士力所持有的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同仁堂)4,400 万股股份,占天津同仁堂股份总数的 40.00%(以下简称:本交易)。


名称: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津同仁堂 
证券代码:834915
股票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 
类别:股权投资 
权属:天津天士力于本协议申明及保证其为标的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在本 协议签署日及交割完成日,不存在任何针对标的股份的未决的争议、诉讼、仲裁、司法或可能导致标的股份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也不存在将要对标 的股份提起诉讼、仲裁、司法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并可能导致标的股份被冻结、查封的任何情形或者风险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1981年10月08日 
注册地: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八支路1号 
法定代表人:张彦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542718C


丽珠集团与天津天士力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签署了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份转让 
1、天津天士力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将其合法拥有的天津同仁堂在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流通股4,400万股转让给丽珠集团,丽珠集团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受让标的股份。 

2、天津天士力同意转让的股份包含标的股份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 且标的股份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 张。 
(二)股份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中有关 协议转让的规定,在股转系统进行转让。 

2、交易总价为人民币7.24亿元,交易标的股份为天津天士力合法持有的天津同仁堂流通股4,400万股。 

3、本协议签订后,如果天津天士力在交割完成前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标的股份所对应的权益均属于丽珠集团所有,交易对价不予 调整。如果在交割完成前天津同仁堂向天津天士力进行分红的,天津天士力应在 收到标的股份对应的分红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无条件全额支付至丽珠集团的 指定银行账户,或者相应调整交易对价,从交易对价中扣减该等分红金额。

天津同仁堂经营业绩稳健,产品独特且有良好的发展潜力。2021 年 3 月 9 日,天津证监局已公示接受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以下简称:IPO)的辅导申请。本交易完成后,丽珠集团不仅可在中药业务发展方面与天津同仁堂进行一定的协同,而且还可以通过其现金分红或首次公开 募股上市等方式实现相应的投资收益。本交易预计不会对丽珠集团和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