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对浙江省耗材带量采购的基本原则、主要形式、实施范围、评审方式、采购规则等进行了公开意见征求。
文件指出,集中带量采购坚持省级统筹、省市联动、市级联合,分为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和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两种形式,县级一般不得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和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的政策、规则、程序保持相对统一。省级集中带量采购由省级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由省级统筹开展,牵头市组织,其他市和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原则上都需参加。牵头市负责制定采购文件、组织评审、发布信息等。关于“省级统筹、省市联动、市级联合”的全新模式,今年3月在宁波市首次尝试。由宁波以全省用量对“负压引流护创材料”和“一次性活检针”开展带量采购,采购结果全省共享,既增加了谈判的议价能力,又实现了全省价格统一。
- 负压引流护创材料:平均降幅90.52%,最大降幅达96.76%;
- 一次性活检针:平均降幅43.10%,最大降幅达91.54%。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文件中明确提出,国家、省级已开展的品种,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不得重复;已有市牵头开展的品种,其他市不得重复。这也就意味着集采将不再“撞车”。此前微创医疗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常兆华也指出,重复采购是现行高值耗材带量采购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地方政策不一,让企业疲于应对,且影响械企的价格体系。在评审方式上,采取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通过专家对产品的临床使用疗效、质量可靠性、临床使用安全性、品牌认同度、包装质量与方便性、服务信誉等技术评审后,最为关键的即是价格评审。拟中选产品名额根据全省临床使用需求,最多不超过4个。价格评审中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拟必选产品,其他产品根据中选名额按价格从低到高依次确定为拟中选产品。在采购规则上,约定采购量一般为60-80%,中选产品价格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约定采购量,必选产品的约定采购量不得低于50%。采购协议期为12个月或24个月。采购协议期满后,依法依规或通过竞价、议价、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供应企业、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协议期。
回顾浙江省耗材集采历程,首批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于2011年启动。第一轮因没有经验,纳入集采的四大类介入类医用耗材的降价幅只在10%-15%左右。
2015年,浙江省集采重点耗材平均降幅为25.7%,最大降幅77.2%。2018年,浙江省发布《关于执行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骨科膝关节假体降价金额最大由9547元下降5186元,金属锁定接骨系统降价幅度最大为81.77%。2019年,心胸外科和麻醉科集采,要求在全国历史最低销售价格再降20%。可想而知,浙江省集采降价风潮之凶猛!截止目前浙江省集中采购产品有14大类,包括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和电生理类、神经外科、眼科、非血管介入(内窥镜耗材)、血液净化及体外循环类、骨科、普外科类、高分子材料类、镇痛泵类、心胸外科类、麻醉类。在推进医用耗材采购改革上,2021年以来,浙江省出台多个文件,多套组合拳,力图大幅降低耗材价格。2021年2月,浙江省医保局发布《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分批启动对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医用耗材的动态调整工作。《方案》明确要完善、建立集中采购产品的准入、换代、增补、退出等机制,实现有进有出。竞争性机制出炉,企业原先进入医保就可以高枕无忧的时代彻底结束了,成熟产品只有给到最低价才有机会挂网销售,创新产品在议价过程中才有更大主动权。除了建立竞争性机制对平台在线交易的医用耗材实施动态调整,2021年3月,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开展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匹配工作的通知》,启动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匹配工作,实现数据互通,耗材价格联动,为耗材带量采购奠定基础,进一步加速高值耗材挤水分工作的开展。2021年4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该条例系国内首部医疗保障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将统筹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明确为医疗保障的工作原则,进一步降低药品和耗材价格。作为医改先锋,浙江省在很多政策的实施推行上都走在全国前列。在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上,进一步构建医保控费框架。同时抓住互联网、数字化转型等契机,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发展。在医用耗材改革上,率先启动集中采购,推行“三流合一”,此次带量采购文件的出台,浙江省高值耗材集采启动速度或明显加速。未来浙江模式会不会落实成为全国模式也未可知,但越来越多的耗材将被纳入集采是不争的事实,医械行业将迎来新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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