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发文,大批医院、耗材品种被重点监控!

2021-08-27

来源: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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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集采后环节,成为监管重点!


昨天(8月25日),新疆自治区医保局发布了最新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被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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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被重点监控!


据“通知”了解,新疆自治区医保局将设定80个公立医院、药店、药品耗材配送企业作为监测点,重点对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配送、供应等情况进行数据监控。


据悉,本次被纳入重点监控的医用耗材,主要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目录为主,包括人工晶体、冠脉支架、冠脉扩张球囊为主。


对于交易价格高于该医用耗材在招采平台中标价或挂网价的、高于全国平均价的、群众举报的、医疗机构反映的、媒体报道价格不合理的以及遇重大灾情、疫情、突发事件导致医用耗材价格异常波动的医用耗材要密切监测。


可以看出来,不仅仅是公立医疗机构,凡是采购这些医用耗材的机构,都将是监管的重点范围。


众所周知,集采是降低耗占比的重要手段,早在去年国家《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发布后,全国范围内河南、山西、江西、宁夏等多个省份就相继发布了院内耗材使用“重点监控清单”,特别是在国家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中,也明确表示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占比。


显然,严格控制管控耗材成本,将耗材从医院收入项转化为成本项已经逐渐成为了各个地区对于高值耗材整治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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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生产配送应

否则纳入“黑名单”



除了密切监控耗材价格,本次“通知”还明确生产企业是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医用耗材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


并且要求中选企业应做好市场风险预判和防范,出现无法及时供应、配送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选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将视为失信违约行为。


一旦出现异常,要在第一时间对相关生产、配送企业进行约谈。


近期,华北制药由于未能按协议约定供应药品,放弃中选资格而被国家纳入“违规名单”的事件,想必大家都已知悉。


所以,官方也再次提醒各大企业,要做好市场风险预判和防范,可千万不要硬着头皮去降价,后续再反悔可就得不偿失。



国家医保局明确

耗材集采下一步在里


显然,除了继续监控高值耗材的价格,生产配送服务等环节也成为了集采下半场的焦点,是国家医保局重点关注的环节。


早在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医药配送企业座谈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主要讨论了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医药流通环节、供应保障能力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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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甫强调,要充分认识配送服务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深入研究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运行下配送服务的发展趋势,发挥配送企业在医药供应保障中的综合功能,共同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引向深入。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也发布了《关于推进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开展医用耗材(药品)集中采购和集中结算工作的通知》,强调定点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自行网下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在青海骨科关节集采中,综合企业规模、产品价格质量、售前售后等多维度进行评分,其中配送率占15分。


在河南省人工晶体集采中,出现申报价格相同的情况,2019年在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配送数量多的产品优先中选,2019年在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医疗机构采购配送覆盖率高的产品优先中选。


在贵州省黔南州骨科耗材集采中,也提到生产企业所有中标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不配送、配送不及时、不到位,受到三次以上医疗机构书面投诉,取消该产品在全州公立医疗机构的销售资格。


当下,不论是国家还是地方,都在强调关注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后环节”,因为这是决定医用耗材集采能否常态化进行,持续推进的重要节点。


所以,未来医用耗材领域的竞争,将不仅是价格的竞争,更是配送能力、产品售后等综合实力的竞争。而最终在这场战争中存活的一批企业,也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